2023 年联邦预算提案的法案终于获得了批准
023 年联邦预算提案的法案终于在六月获得了批准,这意味着 预算提案中提及的规则改变已经成为了新的法律条款。
我们来总结一下C-47 号法案(《2023 年预算执行法》第 1 号)的实施包含了哪些提案:
将 RESP 允许的教育援助金 (EAP) 提款限额从 5,000 元提高到 8,000 元,并且允许离婚或分居的父母为子女开设联名 RESP户口;
将残障人士的兄弟姐妹纳入 RDSP 的“合格家庭成员”范畴,从而给与了合格家庭成员成为RDSP计划持有人的更多可操作性;
允许财政部长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高加拿大储蓄保险公司(CDIC)的可承保限额。自 2005 年以来,CDIC 的限额一直为 100,000 元,如果考虑通货膨胀指数,现在的限额应约为 146,000 元。
将发薪日贷款机构可收取的最高年利率降低至 35%,并限制发薪日贷款
指定一个第三方外部机构来处理银行投诉;
RRSP 和 RRIF 户口的发行机构每年需要报告RRSP和RRIF户口在年末所持有所有资产的市场价值。从2023 纳税年度开始;
授权CRA和管理加拿大牙医福利计划(Canadian Dental Care Plan)的机构共享个人收入信息。
另一个热点是对炒房者的征税。联邦预算曾在2022 年秋季提出规定:个人在获得住宅后 12 个月内出售住宅将被视为“炒房”,除非他们因经历离婚或死亡等“重大事件”而有资格获得豁免 。一年内出售住宅物业(包括出租房产)的任何利润都将作为营业收入(business income)征税,即没有资格享受 50% 的资本利得率或主要住宅的增值豁免。此提案已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而此次联邦政府提议将对炒房者的征税扩展到转让销售(例如楼花转让),一旦签订了买卖协议的纳税人获得了房产所有权开始,所谓的12 个月持有期就会自动生效。如果购房者在拥有房产不足 12 个月后转让销售,则转让销售产生的利润将被视为营业收入。联邦政府表示:不能仅仅因为纳税人在该房产建成前获得拥有权而规避过住宅房产炒房纳税规则。该项新征税适用于 2023年开始发生的交易。申报期限的时间长度也从交易结束之日起的从 45 天延长到了 90 天。政府预计:将房产炒房规则扩展到转让炒房之后将在未来五年内为政府带来 500 万元的税收收入。
6 月通过的提议同时还包括,新建或大幅翻修的单一单元住宅区或住宅公寓单元的所有转让销售均需缴纳 GST/HST 税,该法案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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